随着我国物权法的颁布和生效,作为林业县的奉新依法展开了对山林权属的改革,在林改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触及到部分林农的个人利益,从而导致法院此类诉讼案件的增加。
奉新县人民法院领导高度重视此类案件,在立案、受理、审判、和执行等方面设立了特别通道,由法院行政庭人员成立的专案小组专门负责,在质量上和效率上严格把关,对其中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案件进行当天立案,当天审理,当天执行,取得了很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奉新县人民法院的上述做法为奉新县林改的顺利进行提供了通畅的法律通道,为县域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
江西省奉新县人民法院·刘春明 蔡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