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灾区倒房重建全面启动

  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获悉:广西近日出台2008年洪涝灾害灾区民房倒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倒房重建工作。自治区政府要求受灾地区要在今年11月底前,帮助每个全倒户至少建成30平方米以上的牢固住房,让所有倒房群众都能在寒冬来临之前迁入新居。

  自治区政府明确要求,各地要进一步核实灾情,摸清倒房数量,建立倒房台账。要对倒房户倒房情况、重建户名单、补助金额等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在规划和选址方面,切实做到倒房重建与新农村和小城镇建设、人居环境治理和推进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相结合,统筹搞好规划,提高防灾避险的水平。

  广西将下拨补助资金,支持受灾群众搞好倒房重建工作。各县(市、区)将多渠道筹集配套资金,提高补助标准,并及时将补助资金落实到倒房户手中。

  凡灾民恢复建房涉及到的收费,各有关部门能减则减,能免则免,尽量做到少收费、零收费,切实减轻受灾群众负担。同时,希望受灾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搞好倒房重建工作。

  据广西民政部门统计,今年汛期以来至7月10日的洪涝灾害过程中,广西全区共倒塌民房31471户82013间。为帮助受灾群众重建家园,此前,财政部和民政部已紧急下拨了7000万元应急资金,解决受灾群众的临时生活困难。

  人民日报·庞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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