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谢谢大会主办方给我提供一个发言的机会。刚才听了几位主题发言人的发言和点评人的点评很受启发,主持人提出公司治理是一个具有挑战性的问题,我们点评人也认为是一个公司法的核心问题,这个地方我感觉到我们国家的公司治理是一个困局问题。我们给公司法设定了很好的理念和价值取向,但是纸面的法律很难传导到公司治理的实质中去。我们的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这个地方只能讲上市公司实际上它的治理事务根本不反映我们法律给他导入的治理理念。像股东大会,很多上市公司一个小时、两个小时完事,和普遍这种状况。董事会集权问题表现非常普遍,可怕的是董事会不是基于资本的力量,也不是基于自己的威望和能力实现集权,主要是通过其它不正当因素实现集权,同时董事长控制着公司的董事和监事在本届的任命,所以破坏了公司集体判断的治理理念。这次公司法修改给了很多监事会进行监督的措施权利,但是如果不解决董事长集权问题,给监事会再多的权力,它也不会用。其他董事在公司治理事务中甘愿称臣,监事甘当稻草人,因为处在这样一个位置,恐怕这些问题还是需要考虑的。因为制度是非常现代的理念,这个制度在实践中实际上实现得非常不好。我们在考虑制度的设计,考虑立法的时候还要更多的考虑到事务问题。谢谢大家!
河南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宁金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