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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盛附加意外伤害保险
2004-7-28 12:06:38
所属公司
金盛人寿保险
保障内容
1.身故保障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的,按合同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
2.残疾保障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致残的,按残疾程度给付。
投保范围
16—65岁
缴费期限
1年期
保障期限
1年,70周岁前可续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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