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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盛附加意外伤害保险

2004-7-28 12:06:38
  所属公司

  金盛人寿保险

  保障内容

  1.身故保障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的,按合同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

  2.残疾保障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致残的,按残疾程度给付。

  投保范围

  16—65岁

  缴费期限

  1年期

  保障期限

  1年,70周岁前可续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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