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商专题 >> 保险 >> 险种大全 >> 正文
慧丽人生女性重大疾病保险

2006-5-30 10:50

  保险人:新华人寿

  险种特色:

  专注女性健康,保障细腻丰富

  首创健康险有效保额,最高给付比例达保额170%

  特设身故保障,独立女性撑起家庭晴空

  有病保病、长寿养老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天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本公司按照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天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照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二、女性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天内确诊初次患女性重大疾病,本公司按照保险金额的10%给付女性重大疾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天后确诊初次患女性重大疾病,并且自确诊之日起30天后仍然生存的,本公司按照保险金额给付女性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本款所指女性重大疾病包括女性特定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炎、严重的类风湿性关节炎,具体见释义条款。

  三、女性原位癌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天内确诊初次患女性原位癌,本公司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天后确诊初次患女性原位癌,本公司按照保险金额的15%给付女性原位癌保险金,一经给付,本项“女性原位癌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其他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本款所指女性原位癌的定义见释义条款。

  四、特定骨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天内确诊初次患特定骨折,本公司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天后确诊初次患特定骨折,并且自确诊之日起30天后仍然生存的,本公司按照保险金额的25%给付特定骨折保险金,一经给付,本项“特定骨折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其他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本款所指特定骨折的定义见释义条款。

  五、意外烧伤整形植皮手术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复效)日起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烧伤,需要接受意外整形植皮手术治疗的,本公司按照保险金额的20%给付意外烧伤整形植皮手术保险金。一经给付,本项“意外烧伤整形植皮手术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其他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本款所指的意外烧伤整形植皮手术的定义见释义条款。

  六、颜面部整形手术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复效)日起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颜面部损伤,需要接受颜面部整形手术治疗的,本公司按照保险金额的10%给付颜面部整形手术保险金。一经给付,本项“颜面部整形手术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其他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本款所指的颜面部整形手术的定义见释义条款。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满70周岁的合同生效对应日,且未患本条第二项所指“女性重大疾病”,本公司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上述“所交保险费”不包括被保险人因健康及职业类别等原因所增加的保险费。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