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大学生偷卖实习单位报纸2.3吨

2005-2-1 【

    近日,实习其间偷偷变卖单位2.3吨废报纸的胡某,被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1岁的大学生胡某到四川泸州市电信局实习其间,偷配了电信局仓库的钥匙。2004年11月10日凌晨3时许,胡某打开泸州市电信局堆放废旧物品的仓库,盗走废旧报纸2.3吨和一辆永久牌自行车,并以每斤0.6元的价格将废报纸出售,获得赃款2760元。案犯后,赃物被全部追回返还被盗单位。审理中,胡某又退出赃款2000元。

中国法院网·许生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