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院12年判决支付国家赔偿金上亿元

2007-4-5 8:43 来源:法律教育网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最新的司法统计显示,国家赔偿法实施12年来,山东法院共审理各类国家赔偿案件5600余起,判决支付赔偿金累计超过亿元。

  据统计,自1995年至2006年底,山东省、市两级法院赔偿委员会共审理各类刑事赔偿或非刑事司法赔偿案件628件,判决支付赔偿金额累计1091.45万元;行政赔偿案件5059件,判决支付赔偿金额累计8954.21万元。其中,仅2006年就审结司法赔偿案件64件、赔偿金额336.11万元,行政赔偿案件173件、赔偿金额305.58万元。

  针对某些赔偿义务机关不能自觉履行国家赔偿义务的情况,山东省法院进一步加大国家赔偿案件执行力度,通过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强化执行、督导、检查、通报等手段,有效地促进了案件执行。自2005年起,山东省各级人民政府把国家赔偿费用列入了财政预算,省财政厅对各级财政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人表示,这些国家赔偿案件的办理,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公平和正义,提高了人民群众维权意识,增强了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办案的自觉性,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国际在线

RSS|地图|最新
特别推荐

1、凡本网注明“来源:法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法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法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联系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