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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全国法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成立

2005-10-26 0:0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日前批准成立了《第二届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任新一届委员会顾问,司法部部长张福森任主任委员。今天,第二届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二届法律硕士论坛在京举行,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司法部副部长张军、教育部副部长吴启迪、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和中央政法委员会、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具有法律硕士培养资格的高等院(校)法学院院长以及参加论坛的国内各高等院校法学院负责同志共一百多人参加了开幕式。

    张福森在开幕式讲话中强调,新一届指导委员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主要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和“科教兴国”战略,坚持为政法队伍和法律职业队伍发展服务的基本方针,以提高培养质量为中心,把提高职业道德素养作为培养法律硕士人才的首要价值标准,创新培养模式、扩大培养规模、优化布局结构、完善指导机制,加强合作交流,推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健康发展。

    据悉,1998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和司法部批准成立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原司法部部长肖扬任主任委员,中央政法各部门干部教育和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各有关法律院(校)负责同志任委员。在首届委员会6年多时间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已发展为39所,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和政法部门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在校生规模达到二万多人,全国累计有8848人完成学业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已成为广受社会关注并具有相当社会影响的专业学位之一,在大力为新时期政法队伍建设服务、探索有中国特色的高层次的复合型实践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和发展道路、推进我国法学教育的改革和完善,提高中国法学教育国际地位和影响等多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司法部副部长张军主持了今天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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