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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07-8-23 13:58

  华中科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水平一流的多学科综合性大学之一,被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规划;是全国首批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是全国首批获准开展培养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公共卫生硕士(MPH)、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试点单位;首批获准试办示范性软件学院,培养软件工程领域的高级应用型人才;首批获准在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二级学科专业;首批获准自主确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是我国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造就高层次专门人才的研究生培养基地之一。

  华中科技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武汉市,校园总面积7034亩。校园树木葱茏、碧草如茵、环境幽雅、景色秀丽,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华中科技大学学科齐全,结构合理,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11大学科门类。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5个,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4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59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3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2个。

  华中科技大学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以两院院士、博士生导师为中坚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近13000人(其中附属医院职工5000余人)。有中国科学院院士及中国工程院院士15人,博士生导师646人,教授、副教授2300余人。全日制在校学生56000余人,其中研究生近20100人,外国留学生560余人,港澳台学生200余人。

  华中科技大学综合办学实力和整体水平居全国重点大学前列。建有一批高水平的研究中心,其中有强磁场实验装置(在建)、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筹)、国家工程研究中心5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专业实验室6个。拥有中国教育与科研计算机网(CERNET)华中地区网络中心、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国家高性能计算中心(武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及大量装备先进的教学、科研现代化实验室。拥有功能完备的现代化图书馆三座,馆藏图书近400万册。有三所装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的附属医院(其中附属协和医院、附属同济医院是全国著名的大医院)和一家出版社。学术交流中心、体育场馆、游泳池、学生活动中心、服务中心、食堂等公共服务设施齐全,为师生的工作学习、生活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现将200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招生计划

  1、2008年我校有234个学科专业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共计5300名左右,在招生专业目录中以院(系、所)和各专业招生计划的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人数,公布的招生人数中只包含推荐免试生和统考生。

  2、属于国家专项计划的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待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后执行。除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外,我校不再招收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所有专业均可招收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

  3、2008年我校管理学院招收工商管理硕士(MBA)学历研究生300名。其中,招收非定向研究生50名(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委托培养研究生250名。

  4、2008年我校软件学院招收全日制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200名,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

  5、2008年我校电子科学与技术系招收全日制软件工程硕士(集成电路设计研究方向)研究生50名,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

  6、2008年我校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160名,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

  7、2008年我校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附属同济医院、附属梨园医院将招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

  二、学制

  我校对硕士研究生实行以2年为主的弹性学制,学习年限2-3年。其中,临床医学各专业、口腔临床医学专业、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专业学制为3年。

  三、研究生资助体系

  我校是教育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2008年,我校将全面实施研究生资助制度,研究生资助体系包含学业奖学金、学业助学金、单项奖学金、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

  1、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学费。参评研究生必须是全日制普通研究生,委托培养研究生、联合培养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学业奖学金由学生向导师申请,分全额奖学金和半额奖学金两种,全额奖学金资助全额学费,半额奖学金资助学费的一半,全校硕士生折合全额学业奖学金资助比例为70%。

  2、学业助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生活费。设置研究生教学助理、科研助理和管理助理岗位。委托培养研究生、定向培养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不设置研究生助理岗位。硕士生学业助学金全岗每月500元,每学年按10个月发放,全校硕士生学业助学金全岗加半岗资助比例为90%。

  3、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科技成果、学术论文、学习成绩、社会活动等方面获得突出成绩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研究生均可申请单项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分为2000元、1000元和500元三种。

  4、困难补助用于资助经济困难的研究生。

  5、国家助学贷款按全日制普通研究生在校生总数20%的比例、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计算确定。

  奖学金评定和助学金、贷款资助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实行。

  四、报考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均可报考。

  2、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必须有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报考专业8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含一门外语成绩,理工科还必须含数学成绩)、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自修生除外)可以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硕士生。同等学力考生不允许跨专业报考。

  4、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对象仅限全日制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研究方向统一为“01临床医学技能训练与研究”方向。复试时加试诊断学。非全日制临床医学本科生不能报考。

  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时进行。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大学本科学习成绩单到学校参加复试。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还必须持有其工作单位同意委托培养的公函。

  五、关于报考的相关说明

  (一)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1、200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网址:http://yz.chsi.cn(教育网)或

  http://yz.chsi.com.cn(公网),要求考生报名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本说明填写。

  2、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前打“▲”号为有博士学位授权专业;专业名称前打“★”号为自设专业。

  3、在考试科目栏中须严格、准确地注明考试科目代号,如填写不准确,则由我校指定。统考科目代码如下:

  101-政治理论(含律硕士),199-MBA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含法律硕士),202-俄语(含法律硕士),203-日语(含法律硕士),299-MBA联考英语,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04-数学四,306-西医综合,307-中医综合,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13-历史学专业基础综合,314-数学(农),315-化学(农),398-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5-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98-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

  4、我校实行导师负责制,要求考生报名时根据本人的专业研究兴趣确定要选报的导师。请考生务必在“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的备用信息1(byxx档)内准确填写所选报的导师代码四位数(导师代码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查阅)

  5、考生本人须按照网上发布的时间到现场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二)考生报名时不用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六、入学考试

  1、教育部未实施改革的学科门类的学科专业,考试科目仍然为四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

  2、根据教育部教学司函[2007]55号文件精神,2008年仍在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实行实试科目和内容的调整,其初试科目为三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政治理论、外国语科目的满分值仍各为100分,专业基础综合科目满分值为300分,其余基础课(含统考数学)和专业基础课满分值各为150分。对三个学科门类的大部分学科专业初试的专业基础综合科目实行统一命题,其中,对教育学、心理学、历史学等三个一级学科各设置一门统一命题科目;医学门类仍设“西医综合”、“中医综合”统一命题科目。

  3、根据教育部教学厅[2007]5号文件精神,从2008年起对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农学门类初试科目和内容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后,初试科目为4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农学门类公共基础、农学学科基础综合,卷面满分值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4、2008年我校继续实行对大学本科毕业后有四年以上实践经验的优秀在职人员和硕士毕业后工作两年以上的在职人员单独命题进行入学考试的制度。经过单独考试录取的考生,录取类别一律为委托培养。

  5、我校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可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查阅(http://202.114.15.167/)。

  6、入学考试复试一般在3月底进行。我校各院(系、所)的复试办法及细则及基本要求(包括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将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

  七、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考生入学时须进行健康复查,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服务及信息提供

  1、我校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如因名额所限,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能在其报考专业录取,我们将依据教育部的相关政策尽量调剂到本校相近专业和兄弟院校录取。

  2、关于参考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办理购书业务。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提供的参考书目可在各地新华书店购买或各地图书馆借阅,也可与有关单位联系。我校出版社读者服务部电话87544529,教材科电话027-87542723,同济医学院教材科电话027-83692925.

  3、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7-87542552 或 027-87541746 传真:027-87541509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珞瑜路1037 号 邮政编码:430074

  网 址:http://www.hustzs.cn E-mail:zhaoban@mail.hust.edu.cn

  4.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医科办)联系电话:027-83692916 传真:83692945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口航空路13号 邮政编码:430070

  网 址:http://www.tjmu.edu.cn E-mail: yanzb@mails.tjmu.edu.cn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服务宗旨是“一切为了考生”。欢迎来函来电垂询。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考!

  2008年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招生规定

  报名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信息确认地点:到考生本人在网上所选择的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并缴费、照相,进行现场信息确认。

  考试时间:2008年1月(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考试地点:同报名点。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必须有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报考专业8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合格证明,含一门外语成绩,理工科还必须含数学成绩)、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自修生除外)可以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硕士生。

  4、同等学力考生不允许跨专业报考。

  5、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一九六八年九月一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报名手续:

  1、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n(教育网)或http://yz.chsi.com.cn(公网)。

  2、在规定时间内,到考生本人在网上所选择的报名点进行报名信息的确认、交纳报考费及照相。

  3、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大学本科学习成绩单到学校参加复试。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还必须有原工作单位同意委托培养的公函。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初试科目不同的本科主干课程。

  4、考生报名时不用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2008年参加单独入学考试招生规定

  报名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信息确认地点:报考华中科技大学主校区各专业在华中科技大学报名点(4202)确认报名信息;报考同济医学院各专业在同济医学院报名点(4223)确认报名信息。

  考试时间:同国家统一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同报名地点。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经本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可适当放宽)。

  报名手续:

  1、符合单独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在《中国研究生招生类信息网》上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n(教育网)或http://yz.chsi.com.cn(公网)。

  2、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名点(4202)或我校同济医学院报名点(4223)进行报名信息确认、交纳报考费及照相。

  3、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在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时进行,所有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都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本人所在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和推荐信、报考院系同意接收报名的介绍信到我校报名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否则,不能参加单独考试。

  考试科目代码:

  111政治 220英语 698数学(理工类) 699数学(文经类)

  统考科目为306西医综合的单考科目为:767医学综合(一);统考科目为307中医综合的单考科目为:768医学综合(二)

  业务课考试科目与全国统考的业务课相同,代码按专业目录上代码填写;202俄语,203日语,使用全国统考试题。

2008年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定

  报名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信息确认地点:在华中科技大学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

  考试时间:2008年1月(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考试地点:华中科技大学。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三年(从本科毕业至2008年9月1日,下同)或三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大专毕业后有五年或五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两年或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者。

  3、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可适当放宽)。

  4.报考统招统分生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全日制本科毕业、有学士学位。(统招统分生自筹培养经费)

  报名手续: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n(教育网)或http://yz.chsi.com.cn(公网)。

  2、在规定时间内,到华中科技大学报名点进行报名信息的确认、交纳报考费及照相。

  3、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必须持有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委托培养的公函)到学校参加复试

  考试科目代码:

  199综合能力 299英语

  外语听力和政治理论考试调整到复试中进行。

2008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定

  报名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信息确认地点: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并缴费、照相。

  考试时间:2008年1月(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考试地点:所选报名点。

  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大专毕业后,经过两年或两年以上(从毕业到2008年9月1日前)学习或工作,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考生可以再次报考法律硕士研究生;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原单位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

  3、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5、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年龄可适当放宽)。

  报名手续: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n(教育网)或http://yz.chsi.com.cn(公网)。

  2、在规定时间内,到考生本人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报名点进行报名信息的确认、交报考费及照相。

  3、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委托培养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委托培养的公函到学校参加复试。

  考试科目代码:

  101政治 201英语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398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

  498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

法学院和法硕中心联系电话

院系代码 院系名称 教务员 办公电话区号027)
403 法学院 王立环 87556343
403 法律硕士中心 87557648

华中科技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部分)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
研究方向

指导教师

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备注
403法学院   225    
030101法学理论   21 ①101 政治
②201 英语202俄语 203日语 213 德语
③611 公法
④856 私法
(201、202、203、213选一)
 
01 法理学  1159梁木生  
02 宪法与行政法    
01 行政与行政诉讼法 1165张小玲  
01 宪法学  1168王三秀  
02 社会保障法    
01 比较法
02 法社会学
1169郭义贵  
01 法理学
02 经济法
1170彭礼堂  
01 法理学 1463曹茂君  
01 法社会学 1899吴 毅  
01 法社会学 1900贺雪峰    
01 中国法制史 2052杨 昂    
01 行政法 2237曹海晶    
01 法理学
02 法政治学
2238何士青    
01 西方法律史
02 普通法
2329李红海    
01 法律经济学
02 法律社会学
2331齐海滨    
01 外国法律史
02 比较公司法
03 海商法
2394陈绪刚
(兼)
   
030105民商法学   28 ①101 政治
②201 英语202俄语 203日语 213 德语
③611 公法
④856 私法
(201、202、203、213选一)
01 知识产权法
02 竞争法
0891余 翔  
01 知识产权法
02 经济法
03 竞争法
1018郑友德  
01 科技法学 1163罗玉中  
01 房地产法 1166王鉴非  
01 法学民商法 1462裴丽萍  
01 民法学
02 知识产权法学
03 科技法学
04 法律传媒学
1561易继明    
01 商法学 1698王天习      
01 科技法学
02 知识产权法学
2239焦洪涛      
01 卫生法学 2240郑平安      
01 知识产权法
02 竞争法
2328李 扬      
01 科技法学 2395范建得      
01 比较民商法 2407蒲 莉      
01 民法总论
02 物权法
2445常鹏翱      
01 民法物权
02 债权
2446姜战军      
01 民法总论
02 合同法
03 亲属法
2452余延满
(兼)
     
01 知识产权
02 高新技术法
03 外国投资法
2453王加斌
(兼)
     
01 民法总论
02 物权法
03 债权法
2454孙宪忠
(兼)
     
01 经济法基础理论
02 公司法
03 证券法
2455冯 果
(兼)
     
01 侵权及中国法律研究 2456李 本(兼)      
01 侵权法
02 人格权法
03 合同法
04 民法总论
05 信息法
2457张新宝
(兼)
     
01 民法总论
02 债权法
2467冉克平      
030107经济法学   13 ①101 政治
②201 英语202俄语 203日语 213 德语
③611 公法
④856 私法
(201、202、203、213选一)
 
01 民商法
02 经济法
03 金融法
1167蓝寿荣    
01 国际私法 1828吕晓莉    
01 财税法
02 金融法
03 劳动法
1829管 斌    
01 诉讼法学
02 证据法学
1916唐永忠    
01 国际经济法
02 知识产权法
03 国际环经法
1917高 华    
01 诉讼法
02 经济法
1918王桂芳      
01 国际经济法 2241徐军华      
01 民事诉讼法学
02 证据法
2330洪 浩      
01 民事诉讼法 2449赵 钢      
01 经济法 2450于绪刚
(兼)
     
01 经济法
02 证券法
2451刘普生(兼)      
03010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3 ①101 政治
②201 英语202俄语 203日语 213 德语
③611 公法
④856 私法
(201、202、203、213选一)
①101 政治
②201 英语202俄语203日语
③398 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
④ 498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
 
01 科技法
02 环境法
0639王 干    
01 生态法 2447王树义    
01 环境法 (兼)
2448吕忠梅
   
       
030180法律硕士   160 398、498为全国联考
01 法律硕士    
参考书目:
01. 611公法 张千帆(主编) 《宪法学》(第1版) 法律出版社, 2004年9月;
02. 611公法 姜明安(主编)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3版) 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 育出版社, 2007年1月;
03. 611公法 高铭暄、马克昌(主编) 《刑法学》(第3版) 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 版社, 2007年1月;
04. 611公法, 法学权威期刊或者核心期刊近五年来刊发的公法一般理论、宪法与行政法、 刑法方面的学术论文;
05. 611公法, 公法专业领域内近两、三年来的一些社会热点问题及其立法动态资料;
06. 856私法 易继明 《私法精神与制度选择》(第一版)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3年1月;
07. 856私法 魏振瀛(主编) 《民法》(第3版) 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7年7月;
08. 856私法 范健(主编) 《商法》(第3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7年1月;
09. 856私法, 法学权威期刊或者核心期刊近五年来刊发的私法一般理论、民商法方面的学 术论文;
10. 856私法, 私法专业领域内近两、三年来的一些社会热点问题及其立法动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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