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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入学全国联考征题的通知

2005-10-25 0:0

    学位办[2003]36号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从2003年始,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入学全国联考的命题方式,采取建立题库、从题库中随机抽取的办法。现将建立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入学全国联考试题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根据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特点和考试大纲要求,组织本校专家,对于每门考试科目分别命题三套(除外语外),寄送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中心”根据各培养单位上报的试题,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配题,形成试题库。

    二、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联考,不再组织专家进行单独命题,试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

    三、从2004年始,根据考试大纲的调整情况,各培养单位每年每门考试科目分别命题一套,寄送“中心” ,“中心”每年将对试题库进行相应更新,以适应考试变化的要求。

    四、各培养单位每年把试卷送达“中心”的时间是,每年7月1日前。逾期不交的院校,视为自动放弃命题资格;命题不符合要求,不予采用。

    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入学全国联考命题工作的改革,是为了充分调动各培养单位的积极性,发挥各个院校的优势,集思广益,保证命题质量的一种尝试;同时,也是保证命题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保密性,提高考试的信度和效度的新举措。请各有关单位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组织本校专家,按照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征题具体要求(见附件),积极做好命题工作。

    附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入学全国联考征题具体要求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二OO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抄送: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附件:2003年全国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入学全国联考征题具体要求

    一、 命题原则

    1.严格按照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司法部法规教育司制定的《2002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规定的考试内容和考试要求进行命题。

    2.命题以每门课考试时间180分钟为参考,试题的份量以能够使优秀考生全部答完并有一定的富裕时间为宜。

    3.每门考试科目分别命题3套。

    4.试题及参考答案必须科学、严谨、无误。

    二、征题格式

    1.征题以电子文档方式递送,一律用WORD格式录入,页面大小A4,字体采用5号宋体,上、下、左、右页边距均为2.5cm.

    2.征题的具体格式参见2002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法律硕士有关考试科目试卷(附后)。每个考试科目的整套试题作为一个独立文件。征题文件用“学位授予单位名称+考试科目+试题套数序号(阿拉伯数字)命名,考试科目分别指”刑法学、民法学、综合课“。例如:xx大学征题3套,即刑法学、民法学、综合课各3套题,则文件名分为”xx大学刑法学1.doc“、”xx大学刑法学2.doc“、”xx大学刑法学3.doc“:”xx大学民法学1.doc、“”xx大学民法学2.doc“、”xx大学民法学3.Doc“:”xx大学综合课1.Doc“、”xx大学综合课2.doc“、”xx大学综合课3.doc“等共九个文件。

    3.每道试题应包括题干(若为选择题,还应包括备选答案)和答案,答案直接录在相应题干的下面。

    三、上报方式及时间

    各学位授予单位将所征试题汇总后,于2003年7月20日之前,用软盘(一式两份)或光盘以特快专递递送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考务部,特别注意不得用电子邮件的方式传送试题。

    邮寄地址为:北京青华大学科技园学研大厦A201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考务部100084.

    联系人及电话:钟艳010-62773578,62781764.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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