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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古代法典问题总结

2006-12-20 13:10

  古代律典发展与演变:

  1、郑国“铸刑书”

  公元前536年,郑国执政子产将郑国的法律条文铸在铁鼎上,向全社会公布,史称“铸刑书”,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子产是春秋时期著名的政治家。

  2、《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战国初期魏国李悝制定的,它共有六篇,成为战国时代成文法典的代表,在中国封建立法史上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要求了解。

  3、汉朝的法典:

    《汉律九章》增加《户律》、《兴律》、《厩律》3篇而成,又增加《傍章律》《越宫律》《朝律》以上三部法律,加上《九章律》,即历史上有名的汉律六十篇。

  4、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典:

  (1)曹魏律,共18篇。

  (2)《晋律》突出法典重要的准则性。

  《晋律》又称泰始律,共20篇,在刑名律后增加法例律。在《晋律》颁布的同时,律学家张斐、杜预为律作注。经张、杜注解后的《晋律》也称为“张杜律”。

  (3)《北魏律》是根据汉律、参酌魏晋律,经过“综合比较、取精用宏”而制定的著名法典,在当时占有重要的地位。

  (4)《北齐律》由封述等人在总结十余年的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北齐律》,使之成为当时具有最高水准的封建法典。

  (5)重罪十条的出现是在《北齐律》。

  (6)《麟趾格》与《大统式》分别由东魏和西魏。

  5、隋朝法典主要:

  《开皇律》篇目,十恶的出现、五刑制度。不值得一提的法典《大业律》。

  6、唐朝法典:

  最重要的是《唐律疏议》。

  《唐六典》《关注》——的渊源

  《武德律》《贞观律》《永徽律疏》(《唐律疏议》)《开元律疏》《唐六典》

  7、宋朝法律

  主要是《宋刑统》成为一部综合性的封建成文法典。

  8、元朝法典:

  体例模仿唐、宋旧律的法典:《大元通制》

  9、明朝法典:

  《大明律》

  明《大诰》《大明律集解附例》《大明会典》

  10、清朝法典:

  《大清律例》、《五朝会典》、则例(注意)。

  《大清律例》《大清律例集解附例》《大清会典》(《康熙会典》《雍正会典》《乾隆会典》《嘉庆会典》《光绪会典》)

  近代宪法性文件:

  1908年开始颁布《钦定宪法大纲》。第一部宪法性的文件。

  1911年发布《十九信条》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与《临时约法》

  北洋政府法律制度:《天坛宪草》《中华民国约法》《中华民国宪法》

  南京国民政府宪法:《训政纲领》、“五五宪草” 、《中华民国宪法》

  工农民主政权的法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

  秦朝,汉朝,唐朝法律形式的变化要注意。

  司法机关:主要讲中央审判机关。比如说,秦朝“大令院”,还有元朝。

  中央司法机关的变化开始叫大司寇,秦朝改为廷尉,隋朝改为大理寺,到明清时代中央司法机构为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一改隋唐以来的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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