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
从2000年以来法律硕士考试有关法学基础理论部分分值分布情况来看,平均每年为40-60分左右。从所考的内容看,考试已从单纯的死记硬背发展到稍加理解和运用,但范围始终囿于教材之内。
法理学研究的基本内容是法的一般知识和普遍原理,属于关于法律的共性的、规律性的知识。考试时考查的重点是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的理解和掌握,以及通过基本原理分析和解决问题。因此,应在理解的基础上强化记忆,重在理解。
因此,在复习教材时应采取有重点的识记方法,即在通读一遍的基础上,做做历年真题以检查记忆程度,然后把遗漏的部分标识在教材相应位置,再结合考点内容开始第二轮的看教材,这种针对性由于找准了方向既节约了看书时间,又提高了看书效率,无形中就把教材变薄了。
民法学
民法以其理论的博大精深在众多部门法中享有盛誉。得民法者得天下!此话本是用在司法考试中的,用在法律硕士考试中也颇具道理。
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联考中,民法学与刑法学合并构成专业基础课考试,各占75分,主要考查考生对一般概念、原理和制度的基本知识及基本方法的掌握水平,测试考生运用这些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思维能力和法律语言表达能力。在具体的命题方式上,主要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辨析题、法条分析题和案例分析题。最近两年的民法学考题中体现出一个明显的趋势:重视案例分析。抛开选择题中大量的案例题,仅10分一道的案例分析就有两道。而民法中的案例是有规律可循的:
其一,都会有相应的法条规定,而且都是重点法条;
其二,一般集中在“合同”、“侵权(尤其是特殊侵权)”、“继承”这三个方向 ;
其三,不会有很复杂的结果。在具体的命题内容方面,近几年民法的考查都较为广而全,涉及到各章各节,但本着“大重复,小不重复”之特点,重要知识点和基本知识点还是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涉及。
因此考生一定要认真研读历年真题,在把握全局的基础上加强对民法重要知识点的理解和准确掌握。
根据2006年法律硕士联考大纲中的指出试卷结构和样卷,今年法硕联考的民法学部分,包括单项选择题20小题、共20分,多项选择题5小题、共10分,简答题2小题、共12分,辨析题1小题、8分,法条分析题1小题、10分,以及案例分析题1小题、15分。总计75分。从大纲的内容调整来看,新增的知识点包括“民法的解释”、“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则”、“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即“一物一权原则”和“公示公信原则”)以及婚姻法的内容。一般来说,每年新增的知识点在考试中极易出题,考生应给予关注。特别是此次法硕联考加入了婚姻法,新增了“婚姻、家庭的概述”、“婚姻的成立、效力、终止”及“其他家庭关系”三节内容,是一个重大的变更,改变了法硕考试的民法学部分几年来一直未包括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婚姻家庭法的状况,使得对民法学部分的考查更加完整和全面。可以说,这部分在本次考试中必然出现,重点是结婚的条件、无效和可撤销婚姻、法定离婚理由、离婚的法律后果、以及非婚生父母子女、养父母子女和继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等内容,请考生予以特别注意。
此外,民法学考试中传统的重点,包括合同、担保、继承、代理、监护、民事责任等部分还应重点复习,这几部分仍然是出案例分析题、简答题和辨析题的重点。同时,民法中的法条分析题也有规律可循,其针对的对象往往是民法中最重要的制度,考查考生对重要法条及其法理的理解能力,要求考生准确把握这些重点法条所规定的法律制度的概念、特征、效力及其立法意义。而民法中的重要制度不外乎宣告失踪死亡、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善意取得、代理、代位权和撤销权、债的几种消灭原因、合同履行中三种抗辩权、格式条款、几种担保物权、以及继承和人身权部分的一些制度。对于这些由一两条重要法条所规定的重要的制度,复习时应着重掌握。
刑法学
刑法是继民法之后法律硕士考试的另一重头戏,从历年真题来看,涉及的题型主要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简答题、辨析题、法条分析题和案例分析题。从所考察的内容来看,考试已从单纯的死记硬背刑法理论和法条,发展到把理论和法条结合起来来考察,这就需要考生灵活运用总则理论来分析把握分则问题,这个趋势主要体现在法条分析和案例分析以及选择题目的灵活考察中。
根据2005年法律硕士联考大纲中的指出试卷结构和样卷,今年法硕联考的刑法学部分,包括单项选择题20小题、共20分,多项选择题5小题、共10分,简答题2小题、共12分,辨析题1小题、8分,法条分析题1小题、10分,以及案例分析题1小题、15分。总计75分。与以往大纲比较可见,这次大纲的变化不大,多是一些结构和体例的调整,对考生的复习影响不多;内容上删去了一些对属性、意义的要求,表示刑法学的试题更倾向于对法条及其应用的考查;大纲列出的分则中需要掌握的罪名共86个,唯一的变化就是增加了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一章的“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这是依据2002年12月28日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第四条,在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后增加的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所作的规定。因此,本条犯罪集刑法新修正和大纲新增加为一身,考生应予以关注。
总的来说,在法律硕士联考刑法学的复习中,总则部分的重要知识点和考点是比较集中和突出的,例如犯罪构成的几个方面、犯罪未遂和中止、一罪和数罪、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以及累犯、数罪并罚等量刑制度和减刑、假释这些刑罚执行制度;而刑法分则部分的考点则散见于分则的若干章节中,要求广大考生认真熟练掌握各章的若干重点的罪名。考生应该对刑法分则所有的罪名有一个全面整体的了解,在此基础上,有重点地掌握常见的、多发犯罪的犯罪构成及刑事责任规定,对于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贪污贿赂罪尤应投入更多的精力。
法制史
一、命题规律:中国法制史学是法学科目当中的重要基础课程,在法律硕士的考试当中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现根据近年考试题目的分析,中国法制史考试所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四种形式:第一是单项选择题;第二是多项选择题;第三是简答题;第四是分析题。
从法制史多年来考试的情况看,出题主要依据《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大纲》及其指定的教材,其中的重点问题,几乎都会以各种形式的题目出现,此二者既是本学科复习的重点,也是综合课考试的重点。在重点掌握二者的基础上,适当参考相关辅导材料。
二、综合特点:认真考察历年考题,可以抽象出以下明显的综合特点:
1.注重法制史学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的考察和对知识体系的掌握。
2.考察考生获取信息的能力和知识分析的能力。
3.重基础、重理解,在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基础上,注重理解、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例如,2006年综合试题(中国法制史)的单项选择的考察出现了新的趋势,
39.唐朝时京城长安某人犯有三种罪,三种罪的处刑分别为徒一年、徒二年和徒三年,依据唐律的规定,该罪犯最终将被处以()
A.徒二年 B.徒三年 C.徒六年 D.徒三年以上六年以下
该题内容不仅涉及到唐律“二罪以上俱发,以重者论”的吸收原则,同时也涉及到当今《刑法》合并论罪的不同规定,因此在选择中不仅需要熟悉唐律的内容,而且要灵活运用唐律的上述规定,选择最重的三年徒刑作为答案,而不是别的选项作为答案。
三、命题特点:
1.单项选择题的命题特点——基本概念及其相关知识的掌握。
2.多项选择题的命题特点——主要考查法制史学相关概念的分析。
3.简答题的命题特点——主要考查重点章节重点问题的分析和掌握。
4.分析题的命题特点——主要掌握重点章节法律原文的分析和把握。
宪法学
宪法学从总体上分为宪法基本理论、国家性质、政治组织形式、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选举制度等几个主要方面的内容。从宪法学体系看,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是其重点内容,所以也是考试的重点。另外还涉及到宪法的基础理论。具体而言,其知识点有:
宪法作为根本法的特点;宪法发展史上的标志性事件;行政区划;特别行政区制度;公民基本权利;国家机构;四次宪法修正案。
在法律硕士联考中,宪法学同法理学、法史学在一章试卷中,所占分值为50分。从题型上看,主要有选择题、判断题、名词解释题和分析题等。从考查的内容看,宪法中的基本知识都会涉及到。从分值分布看,选择题分值较小,分析题等分值较大。但不论分值大小,都不可轻视。古人云:不积溪流无以至江河,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每年考试因只少一两分而落选的考生也是有的,有时相差几分可能会决定是上公费的还是自费的的。所以,作为明智的后来者不应重蹈前人覆辙。而要想复习好宪法学,抓住这本并不难抓住的50分,掌握必要的复习方法与技巧就显得尤为重要,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而这首先要掌握法律硕士联考中的宪法学的特点。
第一,由于中国宪法并没有实质性地进入司法实践,所以在法律硕士联考中不会有复杂的案例题出现,考查的大部分是比较固定的知识点。近几年开始在选择题中有一些以小案例的形式出现,但还是比较简单,一般一看试题就会非常明显地感觉到其要考察的知识点。在分析题中,虽然有些分析题是以案例的形式出现,但都不会太复杂,只要对基础知识有扎实的了解,都能够把握住出题人所要考查的知识点。所以在复习时重点是放在对基本概念、基本知识以及宪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条文的理解上,在理解的基础上着重记忆。
第二,由于宪法的主要功能在于限制国家权力与保障公民权利,所以国家权力部分和公民权利部分是宪法法条的主要内容,也是法律硕士联考中的主要内容。所以考生要对教材中这部分的知识重点关注,也要对宪法典中的第二章和第三章的条文给予重点关注。
第三,纠正一种认识上的偏差。不要认为宪法学试题中只考法条题,所以只看法条,将重点部分背下来即可。但事实并非如此。除了选择题中涉及到一些法条外,其他的名词解释等题型都是从教材中直接得来的。另外,每年的试题里都有一些宪法学基础理论或宪法史的题,而这些是在法条上找不到答案的。但这些基础理论或宪法史题并不难。所以在复习时一定要以建材作为基础,以法条作为辅助。
宪法学命题规律与趋势
第一、如何掌握命题趋势。分析历年考题是必要的和有效的。有人统计,法律硕士联考中有些部门法的知识重复率在80%以上,所以如果将以前考试的内容加以总结,则能迅速抓住考试重点,掌握命题规律,赢得时间。从以下对历年试题的分析中也可以看出,法律硕士联考中的宪法学试题重复率是相当高的,尤其是选择题,有些甚至是以前的原题,有的只是在一些选择项上作了一些变更,考查知识点完全没有改变。如自2000年到目前的7年试题中,有关国家机关领导人任期限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协的性质、财产权保障、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与政策、特区的自治权、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内容多次重复。可以看出,宪法学考题重复率很高,这也意味着完全可以通过分析往年考题的重复率来总结考核重点。事实上,一门学科的重点知识是能够科学地总结出来的。可以这样认为,法律硕士联考的出题老师在设计考题时,一般会主要考虑两个因素:第一是本学科的重点知识;第二是知识的可考性,即该知识点比较适合于设计成考题,尤其是选择题中,它必须设置若干个选择项,其中要有正确的和错误的,所以哪些知识点以及哪些法条较易设计成试题也是重要的考量因素。作为考生而言,在掌握本学科的重点知识基础上,可以将自己设想成出考题的老师,将重点知识予以认真研究、分析,思考自己会如何出题。
第二、从历年试题的发展趋势看,法律硕士联考试题的整体趋势是加强理论性。这一趋势在宪法命题中的体现是:命题的理论化色彩日渐浓厚,对考生知识综合化、系统化的要求日益突出。主要表现是涉及宪法基础理论的题目数量在增加;将宪法典和其他法律如立法法、选举法结合起来考察。尤其是一些带有一定综合性的试题更需要有一定的理论功底。所以,较之于过去单纯地对单个法条考查而言,这些题具有更强的迷惑性与更高的难度。而且,它可以将宪法学、法理学的知识结合在一直考查,这也要求在学习时注意两门学科知识之间的联系。
第三、由于中国宪法对社会规范作用明显不如其他法律显著,以至于“宪法无用论”的观点在社会中广为流传。但随着中国社会民主政治的发展,宪法对权力的规范作用和对公民权利的保障也逐步显现。伴随着这一趋势,宪法中的相关条款,尤其是有关国家机关权力运行的条款以及公民权利条款出现在法律硕士联考中的频率也在不断增加。所以,在复习对这些问题应予重点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