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
第一章 导论
本章主要把握:1)刑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应用;2)刑法的效力范围
复习要求:
第一节 刑法概述
记住刑法的概念,了解广义与狭义刑法包含的范围。知道刑法的本质属性,了解刑法的3个特征。掌握《刑法》第2条的规定。
第二节 刑法的基本原则
要求能够背诵《刑法》第3、4、5条条文。掌握及其应用我国刑法规定的三项基本原则。
第三节 刑法的效力范围▲
简单了解概念;重点掌握刑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把握从旧兼从轻原则在案例题中的运用。
第二章 犯罪概念
要求结合犯罪的特征掌握中国刑法中的犯罪定义;刑法第十三条但书(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意义;掌握犯罪的基本特征▲;犯罪的本质特征是“具有一定严重程度的社会危害性”。
第三章 犯罪构成(▲▲历年重点)
第一节 犯罪构成的概述
掌握犯罪构成的概念;了解犯罪构成的特点与分类。知道分类及方法,能够判断识别某行为属于哪种犯罪构成。注意掌握修正的犯罪构成。
第二节 犯罪客体
掌握犯罪客体的概念;犯罪客体的种类▲:要求知道并了解三类客体及其作用、意义;掌握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关系。
第三节 犯罪客观方面▲
掌握犯罪客观要件概念及三个要素。危害行为(▲必考内容),掌握不作为必须具备的条件▲,掌握三个法定义务来源。理解把握刑法的因果关系▲。
第四节 犯罪主体
重点掌握刑事责任年龄(▲必考内容)与刑事责任能力▲,从年龄和精神状态两个方面重点掌握。知道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负刑事责任的8种犯罪。掌握“正常人”、“完全精神病人”、“相对精神病人”、“间歇性精神病人”、生理性醉酒、病理性醉酒、又聋又哑或者盲人犯罪的规定。
第五节 犯罪主观方面
重点是犯罪故意与犯罪过失。能够有效的区分和运用直接故意、间接故意、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
第四章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第一节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概述
掌握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概念即可。
第二节 犯罪既遂
从客观题的角度把握犯罪既遂的三种表现形态及每种形态有哪些犯罪。
第三节 犯罪预备
本节比较重要,要求掌握概念、处罚原则,把握特征。
第四节 犯罪未遂▲
要求把握犯罪未遂的概念、特征,处罚原则。把握预备犯与未遂犯的区别。
第五节 犯罪中止▲
要求了解犯罪中止的概念,重点掌握犯罪中止的特征及处罚原则。
第五章 共同犯罪(▲重点看法条,案例分析应用)
掌握《刑法》第25、26、27、28、29条
第一节 共同犯罪的概念及其构成
共同犯罪的的构成特征;共同犯罪的认定△;
第二节 共同犯罪的形式▲
掌握犯罪集团的概念及成立条件。
第三节 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重点把握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的概念、处罚原则。掌握主犯的种类;掌握成立教唆犯必须具备的条件。共同犯罪与犯罪的停止形态△
第六章 一罪与数罪
第二节 实质的一罪▲
了解实质一罪的概念,掌握继续犯、想象竞合犯、结果加重犯的概念及处罚。继续犯的典型犯罪
第三节 处断的一罪▲
了解处断的一罪的概念及3种类型。掌握3种类型的概念、处罚及区分。
第七章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重点掌握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联系与区别;防卫过当的处罚原则。掌握《刑法》第20条第3款,记住无过当防卫权相应罪名。
第八章 刑罚的概念和种类(重点看法条)
第二节 我国刑罚的种类
要求掌握主刑、附加刑的类型。
主刑:要求通过法律条文掌握各刑种的概念、刑期、羁押折抵、最高刑,管制刑的执行机关,死刑及死刑的限制是重点。
附加刑:掌握罚金的执行方式、特别注意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问题;驱逐出境的适用对象;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及适用▲。
第九章 量刑
第二节 量刑的情节
量刑的法定情节易出客观题,可根据各章节内容掌握。
第三节 量刑的制度▲
自首的种类、成立条件及处罚原则;数罪并罚的特点、适用;缓刑适用的条件及法律后果
量刑的法定情节易出客观题,可根据各章节内容掌握。
累犯▲。重点累犯的种类及构成条件及法律后果;假释、宣告缓刑构成一般累犯的情况。,累犯与再犯的区别;
自首▲。自首的种类及其成立条件▲,自首犯的刑事责任。
数罪并罚▲。我国数罪并罚原则的特点、适用。
缓刑:重点掌握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根据法条把握缓刑的考验期限、缓刑的法律后果。
第十章 刑罚执行制度
减刑的条件;减刑后刑期的计算;
假释的适用条件及法律后果,知道累犯及其它不适用假释的情况;假释与缓刑的区别与联系;假释与减刑的区别
第十一章 刑罚消灭制度
主要掌握刑法第87条的规定、追诉期限的规定,时效的中断与延长;追诉时效的起算
第十二章 刑法各论概述
主要把握两个问题:1、罪状▲:要求掌握和运用各种罪状,叙明罪状是重点。
2、宣告刑的概念及其与法定刑的关系。
分则部分主要把握各罪名的构成要件、认定,重点掌握客观方面(各罪间的主要区别所在),个别把握一下主体方面。各章第一节犯罪的概述部分可以不管它。
第十三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本章重点罪名间谍罪,掌握其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易出选择。注意区分间谍罪与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关系
第十四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本章重点罪名:重大责任事故罪;交通肇事罪;放火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一、放火罪(危险犯):掌握构成要件;重点注意主体,把握既遂的标准。
二、爆炸罪、:重点掌握主体。
三、投放危险物质罪:×危险犯,把握一下主体。
四、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要求把握构成特征,重点把握客观方面,掌握司法实践中,以其它危险方法的形式。
五、破坏交通工具罪:知道犯罪的对象(“正在使用中的”非“正在运行中的”)。
六、破坏交通设施罪:要求掌握犯罪对象、客观方面,把握本罪与盗窃罪、破坏财产的其他罪竞合问题。
七、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主要掌握处罚,犯本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数罪并罚。
八、劫持航空器罪:理解劫持行为(非法控制);注意本罪的处罚,绝对死刑加重情节(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处死刑)。
九、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知道罪名即可。
十、交通肇事罪▲:全面掌握概念、构成特征(客观方面重点掌握)、认定及处罚。
十一、重大责任事故罪(结果犯):重点看法条,把握其构成要件,重点把握客观方面、主体。
第十五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本章重点罪名:洗钱罪;信用卡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了解概念,主体包括单位。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了解概念,知道本罪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的界限(对象不同)。
三、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重点把握它的客观表现(哪些属于走私行为),了解牵连犯数罪并罚的情况。
四、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简单把握主体,知道本罪与受贿罪的主要区别(主体不同)。
五、伪造货币罪。主要把握:(1)货币的概念和范围;(2)认定中“伪造并使用、出售或者运输”的处罚。
六、内幕交易、泄漏内幕信息罪:×。
七、洗钱罪▲:易出题,(1)重点把握客观方面(上游犯罪▲及成立洗钱罪的5种行为);(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明知”;(3)本罪与事前通谋构成共同犯罪的区分。
八、集资诈骗罪:知道概念即可。
九、信用卡诈骗罪▲:易出题,重点把握(1)客观方面中进行信用卡诈骗行为的四种表现方式;(2)主体(单位不能构成);(3)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处罚,盗窃数额以实际使用的数额为准。
十、保险诈骗罪▲:牢记客观方面保险诈骗行为的五种方式,把握数罪并罚处罚的情况。
十一、偷税罪:主要把握主体范围。
十二、抗税罪:主要把握主体。
十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注意《刑法》第205条第4款规定即可。
十四、假冒注册商标罪:看一下概念及其中的关键词即可。
十五、侵犯著作权罪。把握两个出题点:1)客观方面表现(四种)2、主观方面(以营利为目的)。
十六、侵犯商业秘密罪:把握侵犯商业秘密的3种具体行为。
十七、合同诈骗罪:易出案例题目。把握概念,注意其中“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这一条件。重点掌握客观方面所列出的几种行为方式。
十八、非法经营罪:主要掌握客观方面的内容,把握法律条文。
第十六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重点章)
本章重点罪名: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诬告陷害罪、遗弃罪。
一、故意杀人罪▲:重点把握以下3个问题:(1)教唆、帮助他人自杀的。(2)安乐死问题。(3)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绑架他人又杀害被绑架人的。
二、过失致人死亡罪。主要把握认定「案例分析、选择」。注意与故意杀人罪、因意外事件致人死亡的界限。
三、故意伤害罪▲:把握一下主体的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1)致人轻伤的,需要年满16周岁。(2)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年满14周岁。2、要求掌握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致死)罪的区别。3、注意掌握判处死刑的两种情况:(1)致人死亡的;(2)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
四、强奸罪▲:能够在案例分析中认定。以下情况,不管对方是否愿意都以强奸罪认定:(1)明知对方是幼女;(2)明知对方是精神病妇女。
五、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六、非法拘禁罪:(1)与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区分(主观方面不同)。(2)把握主观方面的内容。(3)掌握非法拘禁的转化问题。知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七、绑架罪▲:要求把握(1)客观方面的表现。(2)掌握法定刑中处绝对死刑的情况;知道已满14周岁不满16绑架杀人的情况按杀人处罚。
八、拐卖妇女、儿童罪:主要把握概念(拐卖: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掌握处死刑的情况。
九、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出选择题。
十、诬告陷害罪:知道概念、重点把握客观方面表现,把握诬告陷害罪与报复陷害罪区别。
十一、侮辱罪:×简单看看。
十二、诽谤罪:×简单看看。
十三、刑讯逼供罪。把握两点:1、主体。2、犯罪的对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区分非法拘禁罪与刑讯逼供罪。
十四、报复陷害罪:1、注意主体、犯罪的对象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2、注意与诬告陷害罪的区别
十四、破坏选举罪:×知道客观方面“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家机关领导人时”。
十五、重婚罪:知道概念即可。
十六、虐待罪:×。
十七、遗弃罪:×。
第十七章 侵犯财产罪(▲▲重点)
本章重点罪名: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敲诈勒索罪。
一、抢劫罪▲:易出题。重点把握:(1)本罪的概念、特征;(2)与敲诈勒索罪、绑架罪的界限。(3)转化型抢劫犯罪(▲)。(4)携带凶器抢夺的。(5)本罪的法定刑,处死刑的情况。
二、盗窃罪▲:掌握(1)概念;(2)对象包括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3)成立的2个条件▲。(4)既遂的标准;(5)与其他罪发生竞合的情况。(6)法定刑中处死刑的两种情况。
三、诈骗罪:掌握概念;诈骗罪与盗窃罪的界限;本罪与其它财物诈骗罪之间的区分。
四、抢夺罪:注意它的概念;掌握与抢劫罪的区分,在案例分析中,看其是否符合转化的条件。
五、侵占罪:全面掌握它的构成条件;知道侮辱、诽谤、侵占、虐待、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几种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以及告诉才处理的限制。
六、职务侵占罪:掌握它的概念、构成要件;掌握本罪要与侵占罪、贪污罪的区分(已考)。
七、挪用资金罪:把握概念,注意本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主体不同)。
八、敲诈勒索罪:×。
九、故意毁坏财物罪:掌握它的概念、认定。
第十八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本章重点罪名:妨害公务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伪证罪
一、妨害公务罪▲:重点。掌握概念、构成要件。把握本罪与其它犯罪牵连情况的处罚,原则上要数罪并罚;犯本罪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应按照其他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故意致人重伤(死亡)的,定故意伤害(杀人)罪,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的,定过失至人重伤(死亡)罪。
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简单了解,04年考案例分析。
三、招摇撞骗罪。掌握2个问题:(1)假冒的对象必须是国家机关人员(3种情况);2、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四、寻衅滋事罪:掌握其客观方面的4种表现形式即可。
五、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罪。掌握两个问题:1、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四个特征。2、犯本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进行处罚。
六、伪证罪:注意主体,把握关键词“刑事诉讼中”即可。
七、窝藏、包庇罪:掌握其概念即可。
八、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把握两个问题:1)概念;2)行为人事先通谋的,以共犯论。
九、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掌握主体即可。
十、脱逃罪。掌握主体、既遂形态(脱离监管)。
十一、医疗事故罪:掌握主体即可
十二、非法行医罪:掌握主体即可。
十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十四、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知道罪名即可。
十五、非法持有毒品罪:×。
十六、组织卖淫罪:×掌握其概念即可。
第十九章 贪污贿赂罪
本章重点罪名: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
一、贪污罪▲。把握客观方面,重点掌握本罪的主体,注意把握本罪与职务侵占罪区别。
二、挪用公款罪:(1)掌握构成犯罪的三种挪用公款行为。(2)掌握主体。(3)主观方面,知道挪用公款必须归个人使用是构成本罪的基本标准;重点掌握“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三种情况”。(4)与挪用资金罪的区别(主体不同)。(5)携带挪用公款潜逃的、挪用后客观上有偿还能力但主观上不还的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三、受贿罪▲:(1)掌握客观方面的受贿行为包括的两种形式。(2)掌握主体。(3)知道本罪的特殊形式:①在经济往来中,在账外收受各种回扣、手续费的;②斡旋受贿的。(3)受贿罪的处罚与贪污罪相同
四、行贿罪:把握主体、主观方面,行为人构成犯罪,必须是“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把握条文,注意它的罪状。
第二十章 渎职罪
本章重点罪名: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
一、玩忽职守罪:主要把握构成特征;把握一下玩忽职守罪与滥用职权罪的界限。
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注意概念,把握主体。
三、徇私枉法罪:把握关键词“在刑事诉讼中”。把握一下徇私枉法罪与伪证罪、受贿罪的区别。
四、民事、刑事枉法裁判罪:×简单了解。
五、执行裁判、裁定失职罪:×。
六、执行裁判、裁定滥用职权罪:×。
七、私放在押人员罪:把握一下主体范围、释放的对象。
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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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
主要把握民法的概念和特征(小题);从选择题角度掌握民法基本原则意义;民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掌握平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 『知识点提示』合同自由、契约自由(平等原则)。缔约过失责任(法条分析)、权利滥用违反本原则,乡规民约(以不违法律为前提) |
| 2 |
民事法律关系 |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事件和行为的区别。能够认定民事法律关系三个要素。了解民事法律事实、事件和行为的概念及认定。简单了解合法行为和不合法行为。 |
| 3 |
公民/自然人 |
1、掌握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简单了解其特征;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掌握对出生、死亡的时间认定标准,注意胎儿的保护。 2、简单了解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概念、特征及分类。 3、了解对监护人的设定(法定与指定)。 4、全面掌握宣告死亡的条件、程序、宣告死亡的后果、宣告死亡判决的撤销。简单了解宣告失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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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与非法人组织 |
与自然人对比简单了解其法人特征。从选择题的角度了解法人的分类。 |
| 5 |
民事法律行为▲ |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特征、成立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注意主民事法律行为和从民事法律行为、有因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因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特征和认定,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特征和期限,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和认定 |
| 6 |
代理 |
把握代理的概念、特征和适用;主要掌握不适用代理的情况,了解代理的种类,重点掌握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区别;掌握某些滥用代理权的行为与转委托的一些特征。把握无权代理的效力及表见代理。了解代理终止的原因,被代理人死亡后代理行为有效的情况。 |
| 7 |
时效与期间 |
了解时效的概念,主要把握取得时效和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了解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主要掌握特殊时效,了解失效的中止、中断、延长与适用。 |
| 8 |
物权概述▲ |
从小题的角度把握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主要把握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
| 9 |
所有权 |
主要把握所有权的概念,所有权全面性、排他性的特点。 把握所有权的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的种类与认定,了解交付的方式;能够界定所有权取得或转移的时间。 『知识点提示』一物二卖问题。 |
| 10 |
共有 |
简单了解共有及共有的特征,把握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认定、债务承担,共有人对共有财产处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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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关系 |
相邻关系的概念、特征及处理原则,违反相邻关系承担的责任形式,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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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物权 |
1、了解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对给出的选项能够认定是何种方式取得。 2、抵押权、质权的概念、特征、设定及效力;留置权的概念、成立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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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概述 |
1、了解债的概念与特征,不要将债与债权混淆,把握债的种类。 2、把握债的主体变更、债的消灭。 3、不当得利的概念及构成要件,主要把握不当得利之债的处理。 4、从主观题的角度把握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 |
| 14 |
合同▲ |
合同的概念、特征及种类,合同的订立,要约和承诺的概念和认定,格式条款,缔约过失责任,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代位权和撤销权,合同解除的条件,保证的概念和特征,定金(20%)主要掌握以下合同: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保管合同、行纪合同。把握居间合同,了解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不同。 提示:主观题容易结合具体合同部分,但考点一般在民法总论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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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权 |
本章从小题的角度把握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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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
主要从小题的角度把握实体法部分的内容,涉及程序法部分的可以不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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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与继承▲ |
婚姻家庭部分(从小题上把握):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亲属的概念,婚姻的成立的效力和终止,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 继承部分▲(易出大题,特别是案例分析):继承的概念和种类,法定继承、转继承、代位继承、遗嘱继承,遗产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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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民事责任▲ |
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民事责任的归则原则,一般侵权行为的概念、构成和抗辩事由,各类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的概念、构成要件及抗辩事由,共同侵权,违约责任,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侵权行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