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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考试主观题答题思路与方法

2006-12-20 11:41

  1、主观题要求卷面整洁,分段卷写,一个要点及分析自成一个段落,答题要点一定要突出,最好为每一个自然段的首句。

  2、在开卷后,建议考生迅速浏览主观题部分,如果考题中有自己考前最近复习的题目,首先将本部分题目的答题要点或者关键词等距离的标在试卷上,并留出解释的空间,然后做客观题目,再回来做主观题目,从易到难的顺序答题。

  3、回答主观题目,建议考生分两遍完成答题。第一遍仔细审题后回答答题要点,根据要点数目留出相应解释的空间,第二遍核对题目对要点进行补充说明。

  刑法学

  简答题:

  一般说来,简答题总则、分则各一个。总则部分主要涉及形态问题、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数罪并罚的情况以及原则、假释的适用条件等。分则部分简答题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简述某罪的犯罪构成或处罚原则是什么,第二种是简述某罪与某罪的区别。

  回答简答题时,要求考生能够对涉及的罪名或概念进行解释,能够列举答题要点并简要说明。根据要求回答涉及的概念、、特征、区别、成立的条件、处罚的原则等

  简述两个罪名的比较答题要点:1、两个罪名的概念。2、从四个方面比较两个罪名的联系与区别,如果题目只要求答区别,联系部分可以简单一句话代之。

  掌握:1、正当防卫的概念及成立条件。2、使用死刑的限制性规定(适用)。3、一般自首的概念及成立条件。4、刑法的任务。5、犯罪的基本特征。6、比较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7、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8、犯罪集团的概念及成立条件。9、累犯的种类及构成条件。10、不作为的条件。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比较;未遂的概念、特征;抢劫罪;主犯的概念、类型及处罚原则;特殊自首的概念及成立条件;贪污贿赂罪;犯罪预备的特征;立功;教唆犯的处罚原则。

  法条分析:

  本题型属于送分的题目,一般出自分则部分,学员务必把握。

  分则法条分析的答题要点:①确定罪名及罪状(简单罪状/叙名罪状/引证罪状/混合罪状)。②回答犯罪的四个构成要件。③回答该罪的处罚、法定刑。

  总则法条分析的答题要点:①本条(款)是涉及什么(具体制度、原则)的规定。②解释涉及的重要概念。③把本条(款)涉及具体制度的内容或条件列举出来。

  要求:掌握罪状,特别是叙明罪状。把握以下罪名的法条:

  1、诬告陷害罪、洗钱罪、挪用公款罪。

  2、非法经营罪、抢夺罪、招摇撞骗罪、行贿罪。

  3、伪证罪、第269条(转化的抢劫)、强奸罪、敲诈勒索罪

  辨析题:

  能出题的范围较大,多从总则部分出特殊的法条规定。总则部分辨析题一般涉及:这是什么法条规定,它的特征、要求条件,为什么这样规定。分则部分辨析题,一般涉及法条上有特殊规定的,在处罚、转化上有各种规定,一罪或数罪并罚。回答辨析题目时要求考生对题目内容正误作出判断,并分析说明。考试给出的题目一般为“不完全正确”。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题的答题思路(仅供参考,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审题」分析案件有哪些行为主体——是否构成犯罪,注意不够成犯罪的情形,如主体不合格或者未达到犯罪的界限——是否共同犯罪——每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与作用——每个人的行为符合哪个罪的构成条件(注意转化)及停止形态——罪数形态——是否并罚——有无累犯情况——有无自首立功行为——是否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有无其它法定从轻从重情形。

  如果遇到分析案例中某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如何量刑时,应该根据犯罪构成分析。回答:构成犯罪,结合案情分析它是否具备了某个犯罪的四大构成要件。

  量刑的问题,不要求回答几年刑,只要求量刑的原则。

  案例分析涉及的罪名一般涉及:侵犯人身罪,侵犯财产罪,贪污罪,危害公共安全罪。

  要求能够在案例分析中把握以下罪名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线,行为的转化等法律情节要重点把握:过失致人死亡罪、强奸罪、盗窃罪及其转化、寻衅滋事罪、贪污罪,把握上述犯罪的。

  重点涉及的知识点:共同犯罪▲、犯罪的停止形态界定(未遂▲与中止),竞合犯,牵连犯,罪数问题,数罪并罚问题,量刑问题。

  民法学

  简答题:

  一般说来,民法的简答题提问方式比较明显,根据题目的要求回答问题即可,如简述某概念及其特征/构成要件/成立条件,比较两个概念的比较或者区别等。

  回答简答题时,要求考生能够对涉及概念进行解释,列举答题要点并简要说明。一定要注意,无论题目中是否要求回答概念,主题概念必须回答。

  如:简述两个概念的比较答题要点:1、两个概念解释。2、两个概念的比较。要把主要区别之处表达出来。

  辩析题:

  本题型难度比较大:①是否正确(正确、不正确还是不完全正确),②用民法的原理来回答如此界定的理由。与民法中关联部分相比较以其异同证明①中的结论。注意步骤一定要清晰,点到为止,无须深究,用语做到准确、简练、清晰。如是不完全正确,则应分析出何处正确,何处不正确。涉及到的概念应当加以解释。

  法条分析题:

  回答法条分析题的思路:①简要说明法条定位,具体说属于哪个民事制度,针对哪个民事法律问题制定的(本条是关于……的规定)。②该制度的概念。③该制度的本质、构成要件、适用范围,或者特征及种类,这一部分一般要详细说明。④回答这一制度的法律效力或适用的结果。④简单说明本条在民法中的适用目的、意义(若有)。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要考的基本上包括以下几种:1、本案例有几种法律关系?2、此案如何处理?3、本案存在哪些法律问题?

  审题:①分析民事法律关系。②权利与义务关系。③处理。

  答题思路:1、先把主体找出来。2、每一个主体之间是居于何种行为发生的什么关系。3、考虑的因素:①看时间。②行为人之间有没有身份关系。

  ◇注意答题时要局限于题目给定的条件,不要自己假设条件,如不可在答案中出现“如果……则如何如何”。

  ◇应以法条为准,教材可能因为由不同的人撰写,而有所出入。答时就直接说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或根据合同法、担保法规定就行了,没有必要将法条序号写出。

  法制史

  分析题:回答是什么(2分左右);回答它的具体内容(4分左右);分析它是一个什么制度(2分左右)。

  法理学

  一、答题提示:——适合所有科目考试。

  1、客观要点与主观发挥:答题时将题目要求的写在前面,先写必备的知识点,后发挥,至于发挥多少,是可多可少的。判卷是采点,点有了,主体分就得了,先把框架支起来,然后再分析。

  2、审题要仔细,看清要求再下笔。

  3、不可以多来取胜,要适度,把要点写出来,再加以适当分析就可以了,这有利于判卷采点。

  4、书写要清晰,不要顶天立地,密密麻麻,注意汉字书写。

  二、简答题:根据教材提出的要点表述清楚即可。

  1、观点齐全,2、对观点要有解释,表述适当的内容,要简要。

  三、分析题:

  分析题目一般分两种:理论分析或通过涉及事例的分析题。作为分析题答题最关键的问题是:1、要从理论上分析清楚,确定需要哪些理论观点能够把这个问题分析清楚。2、使用的理论观点对提问的问题要切题,分析问题要有针对性,不能所问非所答。如果题干已经指明使用的观点,按照指明的观点回答。

  举例说明:理论性分析题。

  1、狭义的法律与广义的法律的区别问题。

  分析:在效力范围、内容、等级地位方面的区别,从四个方面表达清楚:

  ①先把概念说清楚(狭义的法律与广义的法律的概念)。

  ②在范围方面的区别:狭义的法律是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全国范围内普遍有效;广义的法律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范围不同。

  ③内容不完全相同:广义和狭义的法律都调整社会关系,狭义的法律都是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当中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由法律调整;广义的法律除了狭义法律以外的其他部分所调整一般的社会关系。

  ④效力的等级地位不一样,狭义的法律效力最高,地位最高;广义法律除了狭义法律以外,其他的部分都要服从宪法和法律。

  2、04年考题:马某与赵某系生意上的朋友。2002年7月8日,两人在饭店喝酒,马某说起现在生意难做,不讲信义的人越来越多。赵某随声附和。一向爱开玩笑的马某说:老兄,凭咱们的关系,我就给你张借条玩玩都放心。马某随即写了今借赵某人民币6000元的字条,签署自己的姓名后放在饭桌上。不料,几日后,马某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方知赵某竟以该借条为据将他起诉到了法院,要求他偿还借款6000元。法院审理后认为,马某向赵某出具了借据,又没有证据证明自己非出于真实意思表示,故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成立,支持赵某的诉讼请求。请根据法理学的有关知识和原理,谈谈你对法院判决的认识。

  分析:此题涉及3个原则:1)司法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所谓以事实为根据,指司法机关审理案件时,必须以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为根据,查清事实真相。而事实有两层含义,一种是客观事实,另一种是推定事实。司法机关审理案件时,应当尽量追求客观真实,当客观事实无法明确时,就需要根据证据的真实性、举证责任的承担等因素判定事实,即推定事实,以此来理讼解纷。

  2)司法的形式性。司法权更注重权力过程的形式性。它是以制定法既定规则为标准,以现有诉讼中的证据(法律家所谓的“事实”)为条件,以相对间隔于社会具体生活的程序为方式,作出相对合理的判断,以接近上述那些目标。

  3)法的局限性。法律自身特点产生的局限性,社会生活是不断变化的,而法律往往是定型、稳定的,死板的,僵化的(重证据)。

  该题中,赵某出具了借据作为证据,而马某又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出具借据非出于真实意思表示,则法院只能根据赵某提供的证据推定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成立,支持赵某的诉讼请求。

  3、05年的分析题:结合题目的三段话,分析法的作用分类和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1、三段话所表达的意思要分析清楚,第一段话,表明法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第二段话,说明国家有社会责任(调整社会公共事务)和政治责任(维护阶级统治),法同样具有这两方面责任;第三段话,说明法的社会作用的两种责任的相互关系。

  2、法的作用分类:一是社会作用和规范作用的分类,二是社会作用又分为社会职能和政治职能的分类

  3、分类的相互关系:一是社会作用和规范作用的相互关系(目的和手段的关系),二是社会作用中两种职能的关系(政治统治离不开社会责任,社会责任的发挥为了更好的实现政治统治,维护阶级统治)。

  四、论述题:

  论述题不仅要说明基本论点、观点,而且说明自己的体会和认识,要发挥自己的看法,另外,还可以联系实际,并一定的文字的要求。

  回答论述题,从三个层次表述:

  1、点题:说清楚这是什么问题。

  2、怎么认识这个问题。

  3、发挥(为什么要这样认识问题,涉及必要性、意义等)

  举例:

  1、法制原则中的权利保障原则

  1)权利保障原则的概念,包含三个方面,尊重保障人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强调权利义务的一致

  2)怎么认识权利保障的原则

  3)为什么要强调权利保障原则

  2、联系宪法、法制史论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1)什么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怎么认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法制史、宪法的说法)

  3)为什么要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举例,联系当前实际,这个原则主要是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这个原则主要是为了反特权,防止腐败;这个原则是为了维护法制的统一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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