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场经济法制建设的日臻完善及广大用电户的法律意识的提高,县级供电企业法律顾问在参与企业的决策、经营、管理、预防和处理各种法律纠纷方面的作用将越来越重要。 由此,供电企业越来越重视法律工作,很多县级供电企业都设立了法律顾问(专兼职法律)岗位,有的也聘请职业律师参与企业的法律工作。县级供电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内部开展工作,还涉及到合同内审、文书草拟、商务谈判、诉讼应对、决策参谋、纠纷处理等。但是,由于对县级供电企业法律工作的管理制度没有统一的模式,使县级供电企业法律顾问普遍存在现象如:法律顾问归口管理部门五花八门、签订合同等经济活动缺乏严格而明确的法律审核工作程序、法律顾问随意变动、对县级供电企业法律工作垂而不直的现象等。
为规范县级供电企业法律工作管理模式,加强县级供电企业法律事务工作,逐步建立起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提升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能力。笔者建议可以从四个方面来完善。
一、应重视对县级供电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建设,使法律风险防范成为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建立并完善法律工作与企业经营管理业务高度融合的机制。
二、加快改革现行县级供电企业法律顾问(专兼职法律)的单一岗位制度,建立、健全县级供电企业法律顾问的机构。
三、尽快出台对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确定县级供电企业配备的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就是企业法律顾问,就是企业“内部法律人”,同时明确法律顾问的岗位级别和相关待遇,从而使从事法律顾问者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得到提高。
四、法律顾问的确定与更换应建立审批制度,以此保证法律顾问队伍的素质与稳定,从而为法律顾问更好地依法开展工作提供了保证。
总之,当前应高度重视法律风险,要积极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因而从长远看,县级供电企业应加快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为企业保驾护航夯实基础。
中华电力网·吴灿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