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栏目
  仲裁常识
  仲裁案例
  仲裁研究
  海事仲裁
热点关注
两岸仲裁界协议:台商纠纷仲裁效力互为适用
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仲裁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技术合同仲裁收费的通知
劳动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关于印发《劳动合同鉴证和劳动争议仲裁收费及使用范围暂行办法》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不予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的通知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劳动厅《关于县(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建立乡镇办事处的通知》的通知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仲裁受理范围的复函
劳动部关于颁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的通知
关于经济合同仲裁案件有关法律问题的答复
您的位置: 仲裁天地 - 仲裁规则
   All the interpretations of instruments, as far as possible,are to be such that every inconsistency is removed. 所有的解释,若是可能的话,必是通过消除文本中的矛盾而实现的。

  法院不得对于未向其诉求的事项有所作为;

  The agreement of the parties overrides the law.契约胜法律。

  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麦克莱

  Custom and agreement overrule law.习惯与合意可以使法律无效。
仲裁规则 125 1/4 上一页 下一页 跳到: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金融争议仲裁规则(2005年修订)
  两岸仲裁界协议:台商纠纷仲裁效力互为适用
  克拉玛依仲裁委员会仲裁暂行规则
  威海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南通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黄山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
  上海仲裁委员会装饰装修争议简易程序仲裁规则(试行)
  德国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日内瓦商工会仲裁规则
  俄罗斯国际商事仲裁院仲裁规则
  济宁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汕头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大韩民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仲裁规则
  美国仲裁协会专利仲裁规则
  伦敦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
  技术合同仲裁机构仲裁规则(试行)
  长治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枣庄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金华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运城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绍兴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包头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张家界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温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自贡仲裁委员会仲裁暂行规则
  鞍山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扬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暂行规则
  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洛阳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惠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德阳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