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考试作弊两学生被学校开除

2012-2-7 15:16 来源:法律教育网 

  大学生小章在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时,使用“电子橡皮”作弊,后被学校开除学籍。感到学校处罚过重,小章先后向母校和省级教育厅申诉。申诉无果,小章只好把母校告到法院。近日,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对此案审理后,认为学校处罚过重,一审判令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恢复原告小章的学籍。

  2011年6月18日,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为顺利过关,小章买来了电子橡皮信息传输工具。可是,在考场上,他被监考老师抓个正着。当天校园贴出通告,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小章开除学籍处分。随后,小章向学院提出申诉,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诉,但是结果并未改变。

  2011年11月,小章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学院撤销对其开除学籍的决定。

  小章认为,自己在考试中虽然持有作弊工具,但并未实际使用,属于作弊未遂,并系初犯,后及时承认错误、有悔改表现,应当综合行为与过错给予适当处分。而自己的学校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却作出了最为严厉的开除处分,处罚过重,有失公允,且母校作出上述具体行政行为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小章称,涉案处罚决定是在2011年6月22日作出,而他是在2011年6月28日收到。而处罚决定中的“开除学籍”这一结果其实在他作弊当天,即6月18日校方已经以公告的形式公布。小章认为,这样的事实说明校方先有结果后有程序,违反相关规定,故提起诉讼,请求依法撤销校方作出的处分。

  对此,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辩称,小章考试中使用“电子橡皮”接收装置作弊,事实清楚。教育部及学院的规章制度均对考试中使用电子接收装置作弊作出了开除学籍的规定,处罚依据明确。学院认为,开除小章学籍的决定符合法定程序,法院依法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以案释法

  开除学籍处罚偏重

  法院认为,小章在考试中携带橡皮状接收器进入考场,违反考场纪律,且在考试过程中,其橡皮状接收器显示英文相关内容,因此可以认定小章考试作弊。

  教育部发布的2005年9月1日施行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25条规定,对有违法、违规、违纪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学校给予学生的纪律处分,应当与学生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

  因此,小章应受到与其过错相应处罚,以达教育的目的。法院认为,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对小章作出开除学籍的处分,处罚偏重。而且,在本案审理过程中,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未提交其作出“处分决定”之前经校长会议研究决定的相关证据。

  因此,法院认定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作出“处分决定”的程序违法,依法应予撤销。

  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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