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07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

2008-3-14 10:0 来源:法律教育网 

  2007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已发各市司法局,请申领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报名地司法局领取,并缴资格证书工本费35元(代司法部收取)。凡以前取得B证、C证,2007年又取得A证的,同时须交回B证、C证。

  山东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08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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