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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年的法硕新大纲民法的变化

2005-10-25 0:0

  05年的法硕新大纲民法的变化:

  第一章   第一节民法的本质改为民法的概述。增加了知识点:民法的解释。

  第二节   民法的调整对象增加了两个知识点: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则。

  第四章   法人制度改为法人与非法人组织第四节联营去掉,改为非法人组织。增加知识点:非法人组织的概念、特征和种类第六章第三节代理权及其行使改为代理权。去掉了知识点:代理权的行使、隐名代理。

  第七章   诉讼时效内容基本不变,顺序和体例有所变动。

  第八章   第一节物权的概念和特征增加了知识点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增加了一物一权原则和公式公信原则)

  第二节   物权的种类去掉了知识点物权法定主义,挪到了这一节。知识点物权的类型体系中去掉了意定物权和法定物权。

  第九章   第三节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基本内容不变。知识点所有权的原始取得中增加了增收。

  第十三章   第一节债的概念和种类中知识点债的概念改为债与债权。

  第十四章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中知识点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改为合同成立的条件。

  第十六章   第一节概述中掉了知识点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

  第十七章   继承改为婚姻家庭和继承。也就是说今年加入了婚姻法。新增了三节的内容。

  第一节   新增婚姻、家庭的概述(包括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亲属的概念和种类。)

  第二节   新增婚姻的成立、效力、终止(包括婚姻成立的条件、程序、无效、可撤销、终止。终止又包括离婚和一方死亡。),第三节新增其他家庭关系。(包括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收养)。

  第四节   继承去掉知识点无人继承遗产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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